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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名中医-唐德厚

唐氏芒针-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

“建真言 谋良策 出实招 强四川” —学习传达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

作者:德厚中医馆  日期:2020-06-27 16:14:02 阅读:52133

会议提案立案率85.13%

 

5月11日,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落下帷幕,闭幕会通过了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。数据显示,截至5月9日24时,省政协委员、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1218件,经审查,立案1037件,立案率85.13%。

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热点 

今年收到的很多提案紧扣中心大局,特别是立足夺取双胜利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。立案提案中,涉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47件,这些提案围绕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,提出了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,加强医疗机构网络诊疗平台建设,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优势等建议。

(图为:四川省政协委员、省名中医唐德厚院长)

立案的经济建设方面提案占比达46.96%,其中,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大家关注的热点,相关提案建议推进成渝公交网络一体化,推动成、德、眉资产业协同发展,建立成渝区域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和物流行业价格联盟等。在脱贫攻坚方面,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,深化产业扶贫、消费扶贫等建议被写入相关提案。

加强监管 擦亮川药金字招牌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不断优化诊疗方案,坚持中西医结合”重要指示精神,中医药全面全程介入。在确诊病例救治中,中医药参与率达95%;我省自行研制的“新冠1号”中药制剂临床评价研究痊愈率为66%,有效率达94%。在防止易感人群感染、缓解确诊患者症状、阻断轻症转重症、降低危重症死亡率以及后期康复方面,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今日,省委、省政府又出台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再次吹响了我省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号角。

然而,也应清醒地认识到,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瓶颈,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中药材品质问题。作为“中医之乡、中药之库”,我省在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方面,应不断完善体系、提升能力,擦亮川药金字招牌。

委员建议之一:加强临床医生培训

中医处方“君臣佐使”配伍和中药煎服法都是制药的学问。中医自古以来都是中药专家,中医、中药不能分家。应鼓励临床医生识用中草药,提高其对中药材的辨识鉴别能力,拓展临床用药范围,提高临床疗效。明确《药典》中药剂量只是参考剂量,而不是法定剂量。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“除中医类别外的其他类别医师,需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,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,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”的规定,确保中成药用药安全有效。

(图为:唐院长和委员们)

今日,在唐院长的带领下,德厚中医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本次会议精神,就我院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出以下措举:提升医疗技术、弘扬中医国粹。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自我提升,为患者减轻病痛、身体康复不懈努力。

附:唐院长建议概述

加强“川派中医”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

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,四川积淀了浓厚的中医药文化,享有“中医之乡,中药之库”的美誉。加强“川派中医”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,对凝聚川药、川方、川医、川人的川派中医药传承力量,夯实中医药学根基,增强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内在动力,厚植中医药学术创新进步基础,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。

如何加强“川派中医”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,为此,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,提出以下建议:

一、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的含义和保护范围。

能否加快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的含义和保护范围的步伐,因2016年的中医药法第二条给出了定义,但也只是一个统称,没有给出具体内涵和涵盖的范围。根据目前的共识,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指由中华民族原创并世代继承、发展的,应用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理论和经验,所创造的用于诊断、防治、改善身心疾病的知识与实践技术之和。

二、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人们对传统知识的保护意识。

受传统观念的影响,首先,一些知名中医将长期临床研究总结出来的秘方,只通过家庭内部传承下去,认为使用公开换取保护的方式会失去中国传统特色。其次,很多人不认可中医标准,质疑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,放任传统知识流失或变异。因此,加大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是非常必要的。

三、加大对中医药技术投入研发,增强我省中医药企业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的重视力度,推动我省乃至全国中医药产业大发展。

现在不少中医药企业存在重市场轻保护的现象,在中医药知识产权、中医药技术研发上投入过少。比如,中医药企完全可以加大研发技术的投入,对传统中药进行剂型改良,研制新剂型,也可以对现有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。

四、加大对中医药传承人的培养,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。

加大对濒危中医药文化、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,并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人才培养,避免出现人才断层的危机,实施并完善川派中医药传承人保护计划,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。

五、采取全面保护模式。

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事关人类健康,事关中华文化兴衰。保护、传承、发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仅靠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还不够,建议采取全面保护模式,对知识产权保护采用优先与专门保护为辅相结合的全面保护模式,即对于符合知识产权条件的优先采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。不符合的,如源头知识、传统知识,采用专门制度保护,制定地方性单行法律和条例、数据库和保护名录、信息来源和获益分享制度(这是至关重要的良性推动制度)等。只有这样才能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形成“从头至尾”的整体保护。

当然,我们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也需要中医药行业者自身的努力,提高科研创新能力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等等。

 

 本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四十余年,研究课题为上世纪50年代几乎濒临失传的中国芒针技术,并已形成自己独特的治疗风格,希望能为我省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尽一份心,尽一份力,助力“健康中国”!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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